[殺人影展工作日記]
最近因為名片剛剛做好而且很多可以一直發, 所以很開心的把名片發給認識的人的同時
得到的反應大多是: "不過我贊成死刑ㄟ"...
這有點讓我小小挫折, 不知道是因為我所做的工作沒有受到認同還是因為我居然跟大多人都站在不同邊..當我試圖拿出我以前讀過的資料來解釋時, 也很不知道要從何解釋起, 因為那實在是很冗長的各式論述, 一時半刻也很難說的清楚.
前兩天我的小妹咩仔看到了我的名片, 然後用她一貫愛找碴的精神來逼問我.
我幾個晚上沒睡飽, 腦袋裡一直努力釐清: 支持與廢除死刑的兩方背後的邏輯點到底在哪裡....
其實我自己之所以願意接受這個工作, 也是因為自己心裡還存有矛盾, 想要多來了解這些人到底拿什麼來說服別人.
在讀過一些資料後, 死刑與嚇阻犯罪率, 經濟社會成本的節省間的關連性確實很可以被挑戰.
但"那些罪無可赦的壞人做出那麼冷血的事, 如果還可以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太便宜他們了嗎?"因為這一點,所以我心裡對於死刑的廢除也還無法完全說服自己.
假設我們的警察100%都不會抓錯人, 法官100%都不會判錯, 死刑看起來的確是跟那些人的罪刑最相襯的懲罰. 可是這個假設性前提事實上存在嗎?.....我們把無辜的人當成該死的兇手然後決定讓他們死的事情從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 等處決後才發現他們是被冤枉的時候, 我有辦法說聲"不好意思, 算你ㄙㄨㄟ"就算了嗎? 真正的壞人該死, 但無辜的人也是無論如何都不該死不是嗎?就算抓錯判錯死錯人的機率只有1/1,000,000, 而那個倒楣鬼就是你的時候, 你會說: "這是可接受的成本嗎?"
蘇建和, 劉秉郎, 莊林勳大概就是台灣這十幾年來知名度最高的倒楣鬼, 某晚一起出去玩的朋友的哥哥被刑求出說殺人時有三個共犯, 就被判了死刑, 連李昌鈺的證詞都被台灣的法官說只是臆測不可採信.
因為無論司法判錯的機率多小, 只要那個機率不是0, 我們就是100%會殺到無辜的人.更何況在台灣, 甚至是美國抓錯人的情況都還層出不窮, 我不敢在這樣的前提還存在的情況下, 大聲地說:"把被判死刑的人都抓去殺掉吧!"而如果事後發現判錯, 那些抓錯人辦錯人判錯人的警察檢調司法官, 還有原以為兇手就是那個人而在一旁鼓吹槍決他的媒體跟社會大眾(廣大的幫助犯), 殺了無辜的人, 因為殺人償命, 所以也通通都該去死對吧?
可是這總還是檢調司法的缺陷問題, 不代表真正的壞人不該死. 罪證確鑿的時候,用死刑來處罰他們看來就沒有什麼好爭議的不是嗎?"那些罪無可赦的壞人做出那麼冷血的事, 如果還可以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太便宜他們了嗎?"因為這一點, 所以我心裡對於死刑的廢除也還無法完全說服自己.
有人會因為醫療疏失而不去看醫生嗎?
回覆刪除有人會因為交通意外而不騎乘交通工具嗎?
建立公正而精準的審判系統才是應該努力的方向。
不該讓邏輯本末倒置、而因噎廢食。
原諒與寬恕只是助長犯罪與再犯率提升的養分而已。
無可救藥的罪惡永遠只能用死亡來終結。
最重要的是,
我不想用我繳納的稅金負責人渣敗類在獄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