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7

[情報]12月18-21日《我的那一聲再見》

「線索、證據、判斷! 人性思維持續不斷的心理遊戲,如果我們的生命被掌握在這樣的遊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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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非戲弄】第肆號原創作品《我的那一聲再見》
「我不會睡在這裡,我醒在黎明!」

拼湊思考,生命悲歌
非生非死痛苦下的死刑犯;充滿怨恨不平的女子。2006年起我國停止執行死刑;1974年至今老舊不換的空軍戰機。「線索」與「判斷」的衝突,故事與故事的結合,靈魂的唯一救贖?【絕非戲弄】睽違兩年六個月,繼《去過的過去》後又一齣人性省思筆觸深深的作品。

「如果生命是可貴的,那麼每個人都該有追求希望的勇氣與能耐!」

‧演出日期:2008年12月18日(四)pm07:30
      2008年12月19日(五)pm07:30
      2008年12月20日(六)pm02:30
      2008年12月20日(六)pm07:30
      2008年12月21日(日)pm02:30
‧演出地點:牯嶺街小劇場 (台北市牯嶺街5巷2號)
‧演出票價:350元/自由入座
‧售票系統:兩廳院售票系統(02-3393-9888)
‧折扣優惠:兩廳院之友與台新游藝卡友及團購10張9折、弄戲之友與團購20張85折、學生95折

編劇、導演、演出:林胤瑋
製作人:李尋歡 / 計畫執行製作:洪凱婷 / 演出執行製作:廖怡君
舞台暨錄像製作:莎窪潞‧拉瓦告 / 音樂:David.L
燈光舞台技術:梁育嘉 / 錄像演出:朱柏菲

主辦單位:絕非戲弄 www.ntat.org
演出贊助: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演出官方宣傳網站:www.ntat.org/twoi
演出官方附屬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ntat
特別聲明:本演出不適合未滿十六歲以下之孩童觀賞。

2008-09-24

挖鼻孔又怎樣

最近跟朋友聊到我大一時的一段經驗
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很後悔 為什麼當時會那麼孬 說不定因此害死了一個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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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某天 跟同學從南港坐公車要去五分埔
公車上並沒有很多人 但是大部分的位子都有人坐 乘客有上班族,媽媽們,還有幾個學生(就我跟我同學)

我們坐在公車後半部
看到在最靠近公車後門的雙人座位上 坐了一個年輕媽媽帶兩個小孩 一男一女 大約3,4歲

突然,不知何故,那個年輕媽媽對小女孩一整個暴怒,一巴掌揮過去
那小女孩就從椅子上被打飛 撞上他們座位前的擋板 然後跌到地上開始狂哭

(這時我已經有點被驚傻了...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

這時媽媽更加生氣了 左手抓起小女孩的衣服領子 把她整個人提離地面
右手不斷的來回甩這小女孩巴掌 大罵"你還敢哭還敢哭"
小女孩已經哭到在抽氣 比她媽媽的手還小的臉被打的整個脹紅

(車上本來有些人在聊天談話 但現在車上只聽到甩巴掌聲,跟這個年輕媽媽的罵聲
坐在公車前頭的人卻沒有一個回過頭來看 沒有人說話)

那年輕媽媽就坐在我的右前方 就只隔著一個走廊
我在心裡大叫:"天阿!!你在幹麻!!!這也太誇張了吧.小女生那麼小,你想把她打死阿!!"
一整個很氣又很急 但是又不知道該怎麼辦
車上有一堆上班族 媽媽級的人 也都沒有一個人對這個情況說一句話或是做什麼事
好像這件事情沒有發生在他們旁邊

過了一會兒 不知道是這個媽媽打累了還是怎麼樣
終於鬆手停手 小女孩的領子被放開就滑到地上
小女孩脹著被打紅打腫的臉嗚噎抽泣 試圖要爬上媽媽的腳邊
被媽媽不耐的拒絕

我終於說話了,但竟然不是為了這個暴力事件為這個小女孩伸張正義
而是說了個很鳥的話....
"小姐 請你叫小孩不要站在椅子上 這樣很危險"

因媽媽身旁的小男孩那時正站在椅子上 東看西看
他們離公車後門那麼近 公車又晃來晃去的 小孩站到椅子上很容易重心不穩受傷
但年輕媽媽也沒說什麼 好像還在對小女孩生氣

(我小時候也站在公車椅子上 被司機罵過)
她X的竟然不鳥我 當作沒聽到
.............一分鐘過去...................
她用很平淡的口氣叫小男生坐好

我並沒有忍受這台坐滿對無力反抗暴力的小孩默不關心乘客的公車太久
過了五分鐘以後 我跟同學的站到了

積壓了一路上的氣憤跟不可置信
一下車 我就一整個爆發
不敢相信只有我(大概是全車除了兩個小孩以外年紀最小的人)對這麼誇張的事情有說話
而且還是這麼鳥的話

我同學說:"你知道為什那個媽媽要打那個那個小女生嗎?"
我:"不知道. 為什麼??"
我同學:"我一開始有看到..因為那個小女生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又怎樣....我長到現在20幾歲還是很愛挖阿...
(所以看來我爸媽在我小時候應該沒有因此打過我 造成我對挖鼻孔的陰霾)

那天去五分埔逛街並沒有逛的很愉快 晚上回到家也總覺得心裡很有疙瘩
我那時候怎麼可以只講了那麼鳥的話 我可以阻止那個小孩被傷害的
那個媽媽連在公共場合 都可以對小孩又打飛又甩巴掌
(說不定那小孩會因此顱內出血 頭骨骨折什麼的)
那在 大眾看不到的地方呢??


會不會她已經因為家暴致死而出現在社會版過了??
對不起阿 我當時太孬了....
衷心的希望小女生可以平安的長大

2008-09-23

抱怨系辦之B版風波

最近作了件蠢事.在2008/09/16"傲慢的法律系辦"那篇,我認為系辦助教對待身為學生的我態度實在差勁.所以後來就把文章部分貼到B板上.希望討論系辦對學生的態度.

結果...這個主意真是白癡透頂..這根本就是給自己在找麻煩...
我已經不想花時間在b板上澄清東澄清西了
寫在部落格給自己交代完就好..

有人不同意我或是質疑我的動機
反過來批評我的態度不佳或是說我搞不清楚狀況
自己態度也不好什麼的
這些~我也都可以接受~

我自己看過自己的文章很多遍 事後較冷靜一點時也發現自己當時的對助教的要求也有很盧的地方
如果自己是行政人員 碰到很盧的人也會很煩
依照她的權限她要拒絕幫我做她份內不需要做的工作 這我可以理解
(我也打過工 我也知道老闆一直要求你做一些明明跟工作無關的事有多討厭)
但是我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行政人員不能幫我做這不能做那 我才會盧的
但我也並沒有惡言相向
事情關乎我的選課我的畢業 我當然會希望盧到我最理想的結果 盧到讓我最方便的情況

行政人員認為這些事情她不需要做或她無法決定 她可以跟我解釋為什麼行政人員不需要做這些事
或基於行政流程每個跟我有同樣情況的人都要做這些事
而不是不想回答就掛我電話 覺得我盧就自己結束對話整個人轉過頭去背對我

我認為這跟我到底要去系辦處理什麼事情無關阿 就算我去系辦是基於選課問題以外的理由
我問了什麼 他們認為理所當然每個人都要知道的笨問題
也不需要用這種態度吧

有一些版友開始來檢討我為什麼可以不懂學校的規定 或我要去系辦加選的動機有問題
或我執意挑戰法律系規定等等
我是覺得有點奇怪啦~我承認我個人對法律系選課規則的合理性也有質疑的地方
但是b版的各位法律系大哥大姐 到底有沒有長眼睛阿
我要討論的是"系辦對學生的態度" 而不是我認為"選課規定有沒有問題"阿
這根本不是原告我的抗辯重點

我也沒有義務要知道所有行政程序阿.
有人說:雖然系辦有必要告知,但是這些某些東西要自己準備好是一般人想也知道的事情
我不知道他們"一般人"的標準哪來的.他跟他認識的法律系同學都知道,為什麼等於我一定會知道.
系辦處理過這件事情幾千幾百次 他們當然很清楚作業流程.
不能因為他對這個業務很熟稔就期待非從事這個業務的人跟他一樣瞭解阿.
我大學期間要處理選課相關事情的次數頂多一次兩次 要我把程序全都記清也太難為我了吧.
(如果要很多次的話 我只好很無奈的久病成良醫),
你們透過同學之間口耳相傳瞭解行政流程,但這算是繫於偶然因素.
這個偶然因素並不理所當然發生在所有人身上.
系辦既沒有形式上的公告,我去詢問時又沒有立即告知.
我到底要去哪裡生出超能力知道他們程序是怎麼處理的.

你可以認為他們的態度沒有不對是我本人態度太差了要先檢討
也可以說行政程序就是這樣 他們為了要擋掉愛盧的人那樣做是合理的
(當然我個人是並不認同 但是我可以接受版友在這個主題範圍內對我的任何評論)
但是跟我要去那裡辦什麼事實在是沒有什麼屁關係

難道只有對選課規定很滿意的人才可以抱怨系辦態度嗎?
就算我本人對選課規定理解有誤或是想要盧出一個我本人最理想的課表
這難道就可以是 系辦可以以不佳態度對待學生的正當理由喔?

所有版友要給我什麼批評指教 只要不涉及侮辱人格 我其實都可以接受
但是其中我最不爽的 就是有一位網友 他個人一直想知道我選什麼課衝什麼堂
所以就私下水球來問東問西
其實水球來來回回時 他跟我說話的態度我就覺得很不舒服
一直要套說我是不是就是要閃某位老師的課
我說:我的課剛好衝堂 他就回"果然沒錯 你就是要閃"
我說:我學程選的是我真的很有興趣的課
他就說如果他跟我相同情況他就會為了畢業犧牲喜歡的課

...大哥 要選什麼課我本來就是自己安排 又沒有要問你的意見
不管我排課是基於什麼考量 這都還是我自己排課自由的範圍之內阿
你願意犧牲有興趣的課是你的事 我不想犧牲是我的事阿
那這到底跟系辦對我態度好不好有什麼關係阿?

這位大哥認為系辦的制度很公平很合理 試圖要教育我應該要替系辦行政設想
儘管跟他對話很不舒服 我還是滿足了他部分的好奇心(關於我想選的課的科目)
我無法同意他的看法 但我還是謝謝他的意見

那時已經是半夜一兩點了..最後要結束時 他說:我的意見回在板上了 我先去休息..

然後我去看板時發現
這位大哥 把我私下告訴他的:我選什麼課 我有沒選成功 我學程的課是我喜歡的課不想犧牲等等
全部公開拿出來大書特書 再加上他個人意見 說我應該如何如何

然後還說一開始我"刻意隱匿"我的選課資訊..這實在讓我非常火大
我選什麼課本來就是我的隱私阿 原本就沒義務要跟全世界公開
什麼叫刻意隱匿阿
憑什麼你想知道的事我不告訴你我就是刻意隱匿 我們身分對等 我又沒有洩漏我資料的義務

他X的 這是釣魚嗎?連在學校裡面抱怨行政人員態度都要被釣魚了阿?
念法律的怎麼連尊重他人隱私都不懂阿..
利用我滿足你私人的好奇心 然後再大肆公開
一整個怒到 我又花了一個多小時公開回他的文 指責他擅自公開我的選課相關情況
等我要睡時已經快四點了...

第二天我就決定把那個版刪了 不想再看到侵害我隱私的人對我的評論
要為我的細胞死亡數量設下停損點
但跟朋友聊完後 想想不對 其他人如果要繼續引用他的文章做後續評論
不就是繼續再公開我的隱私嗎?所以決定應該要回那個版上做一點處理~

不過後來發現他那篇害我那晚只睡了三個小時的文章已經不知道基於什麼原因消失了
所以我也就把我罵人的那篇給刪掉了

..BBS真是個恐怖的東西 會讓人細胞死個很快阿...
一開始會覺得:搞什麼阿 不站在我這邊就算了還批我
然後為了想拉得更多認同就一直一直澄清 或是反駁
然後就很費精神時間體力 又影響自己現實生活的心情

不過也是練修養阿..本來每個人碰到同樣一件事就不一定會有一樣的感覺
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當然會有衝突
覺得自己很幸運以前做過爭議性很大的議題推廣相關工作 所以慢慢有學習到
怎麼樣表達自己的立場 但是學習接受別人不可能完全認同自己的事實
想要傳達的傳達出去 別人要怎麼解讀或接不接受本來就不是我可以決定的事

我原本以為 這次的B版風波可能跟領域有關--

法律是已經認同既有的體制跟規定 然後在這個框架下去運作
所以意旨在"糾正"並"維持"現有體制
因此我認知的遊戲規則跟他們認知的不同 理所當然就是我的錯

社會科學領域則是要去解構現存的體制與框架 探討其出現或產生的成因
所以常常要想辦法找問題並分析
去質疑又怎麼樣 那些規定又不是盤古開天就在那裡的 而是人後天去建構出來的
(恕我引用楊威利的名言)
也可以透過人力去改變與修正
人又不是神 原本的規定也不可能完美 你們要覺得這規定很棒就去接受
而規定不完美的地方讓我吃到虧 我當然就想去挑戰它阿

人不懂得質疑 那不就跟台機器一樣
不管輸入什麼東西就遵循標準作業程序 用程式跑出來就好
這樣看來 我應該不是台好機器 而是沒事愛卡紙的那種
那麼多人都覺得很爽的事情 我就是覺得不爽阿 為什麼就是要套到我頭上

但後來我發現....應該我本人個性太盧了關係比較大 跟領域大概沒什麼關係
意見很多的人大概都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不過不去衝一下我心裡就不舒服阿..
自己愛給自己找麻煩 我已經認了

2008-09-17

東吳法律系歧視雙主修學生??

既然前一篇已經把選課問題的梗挑起來了..乾脆連事情的前因後果也寫出來.
會去東吳法律系辦談選課問題,一定就是課沒選到.
但是明明我延畢已經最後一年了,應該會有優先選課權才是,怎麼會選不到我想要的課呢?

原因就在東吳法律系不認為雙主修學生是法律系學生.所以雙主修學生的選課自由理所當然是可以被任意限縮.

東吳法律系97年選課辦法,將必修課程設定選課優先順序:
1.法律本系延修生 2.修課年級的法律本系生 3.法律系最高年級生 4.「雙主修」 5.輔系。
(網站 http://www.scu.edu.tw/lex/ 最新消息>一般公告>97學年度第一學期法律學系選課規則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第七款”)

雙主修學生的課表本來就很難排,尤其是像外雙溪校區學系去雙修的,
不但要考慮兩個系的課程的衝堂問題,還要考慮到兩個校區往返的交通時間.
不過這樣的困難我們在申請雙主修時就已經有心理準備,總之這也是我們的選擇.
這樣的選課順位設定對我們的處境可以說是雪上加霜..

但是到底為什麼雙主修學生跟法律系學生不能同等對待?
是因為我們學生證上寫的不是法律系嗎?但不就是如此我們才去申請雙主修,
也通過了學校跟法律系的審查,才取得雙主修的資格的.
就是為了獲得跟法律系學生一樣的選課資格,畢業之後拿法律系學位.
負有修滿所有法律系必修課義務以獲得法律系學位的學生,卻不是法律系學生?卻不能享有相同的選課權利?

雙主修被排在第四順位代表的是什麼?
代表的是電腦選課系統會先把所有所謂法律系學生的選擇排進表單,如果還有名額還有剩才會輪到我們.
意思是被認為教得好或受學生歡迎的老師雙主修學生能選到的機率遠低於所謂的法律系本系生.
換句話說,透過系統的設定,不受學生歡迎的老師絕對有學生的來源,其主要是來自沒有平等選課權的雙主修或輔系,外系學生.

更慘的是,我們是延畢最後一年的雙主修學生.
以前再怎麼運氣不好,還有明年後年.但我們的話明年要再念學校也不准了.
法律系課程有的有擋修限制,所以學生不可能把課都堆到最後一年才修.
課程要按擋修順序修完至少要三年.
我們呢...按照法律系的規定,還是在第四順位.系統會讓我們等全部所謂法律系本系生選完.
一個科目有五六個老師開課,但我們根本沒得挑,因為只有最不受學生歡迎老師課的門開著.
我們本來的選擇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根本沒得選.

那何必原本讓我們有選擇課程的權利呢?這根本是假民主之名行控制之實.
那就把不受所謂法律系本系生青睞的老師專門開課給雙主修輔系外系生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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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9日星期二 東吳大學97年度第一學期選課第二階段-法律系專業科目加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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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群雙主修延畢生在學校第一階段電腦選課結果出來後,
發現我們選課很多都被刷下來,原來是因為東吳法律系設定的選課順位的關係.
而到了第二階段 一個明明有五六個老師開課的科目竟然只剩下一個未額滿
等於是我們根本是沒有選擇下非選不可

因此召集了幾個身分情況相同的同學 在當天下午
就去跟法律系辦講說我們覺得這選課規定不公平
導致我們已經到了最後一年還不能選自己想要的課

跟助教講了很久
但助教的態度就是:愛莫能助..她最多只能跟她的上司報備這件事
我們有同學已經開始急到氣到聲音越來越大

系祕原本在裡面的房間處理轉學生的選課問題 看來是覺得外面這邊情況嚴重 就出來了
(我們在進系辦以前 在外面碰到一群法律系的轉學生 他們在選課時身分被註明是"轉"
所以在選課上 也不被當成法律系本系生看待 )

系秘: 你不要跟我講原則問題.現在你們什麼課沒選到?
心中OS:@#%$就是原則問題阿!
我們當然修的到課阿,但是那是東吳法律系透過系統設定讓我們沒有選擇下必須選的課.
這不叫給選擇,這叫強迫.

...中間又吵了很久....

助教秘書的論調:他們行政人員不能決定這種事情.
學生要來申請雙主修就要按照法律系規定.
而且已經額滿的課不可能給加選.(意思是我們就只能認栽去上大家挑剩的課)
我們學生又急又氣:明明這規定就是對我們雙主修學生不公平,逼我們選全部人挑剩的.
我們拒絕接受.
既然你們不能決定.那我們跟主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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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31日星期四下午 東吳法律系系主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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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東吳法律系前主任陳子平談的時候,還有兩位系秘在場.
一位是跟學生說不談原則問題的,且稱她黑系秘(因她穿黑色)
另一位穿白色衣服的且稱她白系秘.

我們也準備了一份書面報告 說明我們的請求 跟我們的建議
(以加選課程方式讓我們原本應該享有與所謂法律本系延修生的優先選課權可以獲得實質實現)

我們就是不斷的重申我們認為雙主修學生應該視同於法律系學生,應該享有相同選課權利.
雙主修延修生就應該視同於法律系延修生,要有相同的優先選課權.
這樣的要求並不過份.

系秘們:說選課順位的設定是不得已的.
優先保障法律系學生的選課本來就是必要.
而且東吳大學學校選課系統並不能把法律系本系延修生跟雙主修延修生放在同一順位.
他們也沒有辦法.
法律系在制定規則時並沒有歧視雙主修的意思.

學生:或許你們在制定規則時並沒有歧視的意思.
但是選課排定優先順位加上系統的設定問題,運作下的結果.
事實上就是導致我們的選課權益遭受侵害阿.
且以上種種並不是我們的錯造成的.
我們為什麼就要活該倒楣承受選課順位的不公平加上選課系統問題下的不公平結果.
那至少要合理的補償我們受到侵害的權益阿.
我們沒有要要求特權,我們只要跟大家一樣而已.

白系祕:我們如果開了一個先例 就還要考慮到以後其他學生以後會來據以要求的問題
這事情需要審慎考量 學生也可以想想怎麼樣比較好 學生跟系辦這邊一起來多討論幾次

(很奇怪的是 系祕們不總是說自己只是負責執行嗎?
但這次我們跟主任的會談中 白系秘好像才是代表發言人
陳主任說到不知道什麼時 白系祕還趕緊插嘴說:主任,請不要把決策透明化
--原來法律系影響學生權益的決策過程是不能對學生公開的阿..
而且要不要公開 連法律系主任都要受一直聲稱自己只是執行者的行政人員限制--

陳主任雖在談話中還是一直稱雙主修為"外系生" 但對我們的處境有表示同情
也可以體諒雙主修學生感到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感覺
建議秘書可以給予協助
不過陳主任的友善無法實質幫助到我們..因為法律系在8月1日開始交接給新主任鄭冠宇老師)

白系秘:你們的課表給系辦看看,我們會盡量幫你們排.
可是能不能排到你們最理想的老師我們不能保證.
黑系秘:反正已經額滿的課不可能給加選.
學生:(一聽到黑系祕的話就急了)那就是沒有選擇了阿
就是要我們去唯一剩下大家挑剩的課就對了?!!
我們都已經查過了,我們要上的幾個科目,
每一門本來五六個老師開,都只剩一個老師的時段而已耶
白系祕:(對黑系秘說)話先不要講那麼死 (對學生)我們先排排看 看怎麼樣再討論


由於8月15日(星期五)至8月24日全校休假十天 系秘說他們也想快點把事情解決 不要拖到他們的假期 因此就告訴我們下週(8/04~8/07之間)會找我們再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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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7日星期四早上九點 法律系辦外公佈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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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暑假期間行政人員辦公只有星期一至四
但直至8月7日星期三一整天 我們都沒有收到法律系辦的任何通知
不是說要找我們去討論 最晚應該就是星期三一定要通知我們了吧 可是竟然完全都無消無息

我們大學最後一年選課的關鍵就掌握他們手上 我們當然超級急阿!!
前天晚上討論了之後 決定8月7日星期四一早就去法律系辦問

在系辦外公布欄處 我們聚在那裡討論要怎麼跟法律系詢問時
兩位系秘從外頭走了進來

學生:請問不是說這禮拜要給我們通知....
黑系秘:現在不用談了啦 主任指示等選課全部結束再說
學生:那可是你總可以前一天就通知我們 我們就不用跑這一趟阿
黑系秘:(一臉不耐煩)我們最近忙的要死 昨天快下班我才跟主任講
學生:(!!!!!)那你還是可以給我們打個電話 打一通電話通知一下又不用一兩分鐘
我們一直沒收到通知 今天又是這個禮拜上班日最後一天 我們才急忙一大早就跑過來
黑系秘:我要趕著回家阿 而且我那時候已經下班了 我沒有義務要為了你們犧牲我的下班時間
總之現在主任指示是這樣
(學生還是覺得黑系秘不早通知我們 讓我們犧牲一個早上過來 很OOXX 繼續ARGUE)
黑系秘:我本來打算今天通知你們的.但是現在就不用說了 就是等選課結束......
我不想跟你們講了 (轉頭就走進系辦公室 留下白系祕跟我們)

學生:你們承諾我們這禮拜要給通知來討論 我們只知道你們沒有遵守你們的承諾阿
白系秘:(當然是站在行政人員那邊)對系辦來說 今天通知還是在這個禮拜內阿
你們不能期待我們犧牲下班時間去幫你們做事
學生:如果你們早一點去問主任 就不用拖到下班時間
更何況就算已經下班了 撥一通電話給我們 才一兩分鐘的事 給我們一個方便 有這麼難嗎?
白系秘: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她昨天才跟主任說.
但是我們禮拜一禮拜二系辦教育訓練...(講了一堆總之主任跟系辦都很忙就對)..
我什麼什麼時候去開刀 請假到哪時候才回來..(blablabla等她個人的情況)..
到剛剛才去買早餐
學生:(OS 你講那麼多你的情況 系辦多忙 都關我們屁事阿
我們只看到你給我們的承諾 並非因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沒有兌現阿 )

那好(繼續要講我們覺得規定不合理的地方
而且等到九月多開學全部選課結束未免也太久了)

白系秘:老實說,這些都不關我的事.
我是負責研究所的秘書,只是因為我以前也負責過大學部,
所以那天才進主任辦公室一起談.你們要講去找負責的人講.(然後就逕自進了辦公室)
學生:(os:OOXX的 不關你的是那你那天進來主任辦公室窮攪和什麼??還給我們承諾說這禮拜??!)

學生氣呼呼地也跟著進了系辦.我們站在靠近門口的地方
黑系祕坐在系辦左側最裡面的位置 看了我們一眼 然後繼續做她自己的事情

一位較資深的助教來跟我們談
說法律系新主任鄭冠宇老師認為:把雙主修學生排在選課第四順位的這個規定是合理的.
我們又繼續氣急敗壞的講說可是系辦這麼不體諒學生的心情 不早給通知
還有又講到法律系的那項規定對我們雙主修學生真的很不公平.
我們來修法律系學位卻不能跟法律系學生一樣有相同選課權.根本就是歧視我們等等blablabla

助教又是一樣論調:她們只是行政人員 只負責執行.
她們也很辛苦 要被主管罵又要被學生罵 夾在中間很為難
要我們也體諒她們.
她以前去修外系的課也是被限制東限制西,
我們現在來修法律系的課就要遵守法律系的規定
學生:所以你意思說惡法亦法囉
助教:(反問我們)那惡法是不是法?
學生:那可是這規定就對我們不合理阿 為什麼我們就要活該倒楣接受 被你們吃死死的.
(反正吵了很久..最後我們只得到一個回應:主任說等選課全部結束 再看個別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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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跟東吳法律系的戰爭就到這裡了...我們只能無奈的等待開學
但是開學後的選課第三階段能夠讓我們即時加選到想要的課 機率實在是小到不行

2008-09-16

傲慢的東吳法律系辦

本來想等這學期選課全部結束再來寫這篇文
但是我現在實在是已經氣到瘋掉了.東吳法律系辦對待學生的態度真是有夠惡劣.
今天是2008年9月16號,明天是東吳大學98學年度上學期選課最後一天

大約9點半的時候我走進東吳法律系系辦,請教助教我想要加選的事.
今年是我延畢最後一年 我還有人權學程跟法律系的學分要修.
我要選的法律系那門課跟人權學程的課程衝堂,因此想加選未衝堂但人數已滿的時段.

助教查了我的課表,打電話詢問了秘書.然後要求我把學程的課程給她.
我說:網路上就有了阿.
然後她用網路去查然後列印出來.並告訴我她會把這份東西給秘書看過,叫我等通知.
但一直不告訴我我哪時候才會得到通知.
我說:明天就是加選最後一天了,我今年是最後一年,我非常的急,那請你現在問秘書.
然後她才拿起電話問秘書..說最晚明天前會通知我

我:那如果之後不行加選怎麼辦?
助教:那就不行了阿.
我:意思是我還要再延畢一年嗎?(學校規定最多只能念六年, 我也已經是第六年了..)
助教:對
我:那請問是法律系要幫我付學費嗎?
助教:......
助教:那你可以退人權學程
我:.....(整個不敢相信...已經開始氣到發抖講不出話來.)

然後我就一直壓抑著我的怒氣直到離開系辦.一整個非常想飆髒話
I can't believe it!!!!法律系 憑什麼說出這種她不必負責任的話
憑什麼要我退人權學程!!憑什麼叫我延畢?!!
只為了把我塞進那門多數人不願意選而沒額滿的課.

要退我也是退法律系,人權學程對學生的態度比法律系好100倍,
這麼傲慢看不起所有人的地方,掛他的學位有什麼值得光榮的??

離開系辦過了沒多久 助教打電話給我
助教:XXX同學,請你把全學年成績單印出來交到系辦
我: 可以去哪裡印?
助教:一大樓後門有
我: 可是網路上查得到不是嗎?
她:(不理我 然後停頓一下)...請你把它印出來(掛電話)
我:(傻眼)

如果網路上就查的到,為什麼要我花那20塊去印一份?

我後來決定直接去系辦問她 說既然網路上就查的到為什麼要我去印?
助教:是你要來跟法律系辦事情,你要自己準備.
我: 可是我付學費給學校,學校應該提供我服務不是嗎?
助教:(開始一個不耐煩樣)學校有計算機中心,你可以去印免費的.
我: (開始生氣了..我記得電算中心要印東西明明就都要付費買列印卡)明明網路上就查的到,為什麼一定要我去印出來?
助教:法律系只收紙本成績單.我的權限只能查法律系學生.
我: 我可以把帳號密碼給你,你可以查了印出來.
助教:我沒有必要幫你做這些事.....如果你不要的話就這樣了
(然後轉過頭去,背對我,開始整理她桌上的文件.)

我:(非常生氣的傻在那邊..氣的握著拳頭發抖
心理的os:如果你沒有必要幫學生做事又何必來當行政人員?
好像一副是如果課選不到的是因為我造成的 你沒有責任一樣.
但是我又必須把畢業在即,選課是迫切問題,所以又只好壓著怒氣再問她)

請你再說一次 你剛才的意思我不懂
是所有要加選的學生都要交成績單嗎?

助教:對!(翻閱手上的加選報告給我看)所有學生都是這樣自己印了成績單附上來的.
我:所有學生都是?(那你為什麼不一開始就說清楚??!)
助教:對
我:好 那請你等一下.

出了系辦以後,繼續很想飆髒話.
助教的權力實在是很大,她覺得我要求的事情她不想做或沒必要做.
就可以用那種她可以完全不幫我處理選課問題的態度來威脅我.
頓時覺得法律系辦真的非常可惡.

我去看了一大樓後印成績單的機器,但是螢幕全黑.
又記得註冊組那邊好像還有一台.又走過去找.
一邊走在校園裡一邊氣到快哭出來,覺得她憑什麼用這麼高傲的姿態對我.
註冊組那一台消失了...我只好在回到一大樓後門碰碰運氣奇蹟會不會出現
用力的按了超級多下以後畫面才顯示出來.
要輸入學號但數字怎麼按都出不來...
觸碰式螢幕超級不敏感,上面的滑鼠怎樣也移不動.
我花了快15分鐘才終於印出成績單來.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些需要學生跑到另一棟大樓花幾十塊印出成績單再跑回來的事情
會比助教她動動滑鼠打通電話就解決來的麻煩不經濟嗎?

我覺得如果真的是按照規定助教可以決定的事情真的很少,這我可以瞭解.
我自認態度從一開始都還客客氣氣的.
可是助教一副任何事情都不想幫我處理的樣子,還說出叫我延畢叫我退學程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電話中不回答我問題,自己逕自講完就掛電話.
我講的話她不高興就可以一整個別過頭去擺出一副"我不從她的意就免談"的高傲姿態.
請問有誰會不生氣?!
連對一般人的基本尊重跟禮貌都沒有,明明行政人員的工作之一就是要協助(而不是管理與控制)學生的選課.
學生才是學校的主體耶,為什麼我連一般人的尊重都受不到?

學生對於行政作業的流程本來就不可能都清楚,
行政人員不說清楚造成學生的誤解,學生去詢問或質疑然後又要覺得是去找碴.
再用一個"你不這樣做我們就免談"的權力上位者態度 逼迫學生向行政低頭.

學生付學費給學校,學校付薪水給行政人員.行政人員一副權力者姿態對待學生.
這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