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作了件蠢事.在2008/09/16"傲慢的法律系辦"那篇,我認為系辦助教對待身為學生的我態度實在差勁.所以後來就把文章部分貼到B板上.希望討論系辦對學生的態度.
結果...這個主意真是白癡透頂..這根本就是給自己在找麻煩...
我已經不想花時間在b板上澄清東澄清西了
寫在部落格給自己交代完就好..
有人不同意我或是質疑我的動機
反過來批評我的態度不佳或是說我搞不清楚狀況
自己態度也不好什麼的
這些~我也都可以接受~
我自己看過自己的文章很多遍 事後較冷靜一點時也發現自己當時的對助教的要求也有很盧的地方
如果自己是行政人員 碰到很盧的人也會很煩
依照她的權限她要拒絕幫我做她份內不需要做的工作 這我可以理解
(我也打過工 我也知道老闆一直要求你做一些明明跟工作無關的事有多討厭)
但是我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行政人員不能幫我做這不能做那 我才會盧的
但我也並沒有惡言相向
事情關乎我的選課我的畢業 我當然會希望盧到我最理想的結果 盧到讓我最方便的情況
行政人員認為這些事情她不需要做或她無法決定 她可以跟我解釋為什麼行政人員不需要做這些事
或基於行政流程每個跟我有同樣情況的人都要做這些事
而不是不想回答就掛我電話 覺得我盧就自己結束對話整個人轉過頭去背對我
我認為這跟我到底要去系辦處理什麼事情無關阿 就算我去系辦是基於選課問題以外的理由
我問了什麼 他們認為理所當然每個人都要知道的笨問題
也不需要用這種態度吧
有一些版友開始來檢討我為什麼可以不懂學校的規定 或我要去系辦加選的動機有問題
或我執意挑戰法律系規定等等
我是覺得有點奇怪啦~我承認我個人對法律系選課規則的合理性也有質疑的地方
但是b版的各位法律系大哥大姐 到底有沒有長眼睛阿
我要討論的是"系辦對學生的態度" 而不是我認為"選課規定有沒有問題"阿
這根本不是原告我的抗辯重點
我也沒有義務要知道所有行政程序阿.
有人說:雖然系辦有必要告知,但是這些某些東西要自己準備好是一般人想也知道的事情
我不知道他們"一般人"的標準哪來的.他跟他認識的法律系同學都知道,為什麼等於我一定會知道.
系辦處理過這件事情幾千幾百次 他們當然很清楚作業流程.
不能因為他對這個業務很熟稔就期待非從事這個業務的人跟他一樣瞭解阿.
我大學期間要處理選課相關事情的次數頂多一次兩次 要我把程序全都記清也太難為我了吧.
(如果要很多次的話 我只好很無奈的久病成良醫),
你們透過同學之間口耳相傳瞭解行政流程,但這算是繫於偶然因素.
這個偶然因素並不理所當然發生在所有人身上.
系辦既沒有形式上的公告,我去詢問時又沒有立即告知.
我到底要去哪裡生出超能力知道他們程序是怎麼處理的.
你可以認為他們的態度沒有不對是我本人態度太差了要先檢討
也可以說行政程序就是這樣 他們為了要擋掉愛盧的人那樣做是合理的
(當然我個人是並不認同 但是我可以接受版友在這個主題範圍內對我的任何評論)
但是跟我要去那裡辦什麼事實在是沒有什麼屁關係
難道只有對選課規定很滿意的人才可以抱怨系辦態度嗎?
就算我本人對選課規定理解有誤或是想要盧出一個我本人最理想的課表
這難道就可以是 系辦可以以不佳態度對待學生的正當理由喔?
所有版友要給我什麼批評指教 只要不涉及侮辱人格 我其實都可以接受
但是其中我最不爽的 就是有一位網友 他個人一直想知道我選什麼課衝什麼堂
所以就私下水球來問東問西
其實水球來來回回時 他跟我說話的態度我就覺得很不舒服
一直要套說我是不是就是要閃某位老師的課
我說:我的課剛好衝堂 他就回"果然沒錯 你就是要閃"
我說:我學程選的是我真的很有興趣的課
他就說如果他跟我相同情況他就會為了畢業犧牲喜歡的課
...大哥 要選什麼課我本來就是自己安排 又沒有要問你的意見
不管我排課是基於什麼考量 這都還是我自己排課自由的範圍之內阿
你願意犧牲有興趣的課是你的事 我不想犧牲是我的事阿
那這到底跟系辦對我態度好不好有什麼關係阿?
這位大哥認為系辦的制度很公平很合理 試圖要教育我應該要替系辦行政設想
儘管跟他對話很不舒服 我還是滿足了他部分的好奇心(關於我想選的課的科目)
我無法同意他的看法 但我還是謝謝他的意見
那時已經是半夜一兩點了..最後要結束時 他說:我的意見回在板上了 我先去休息..
然後我去看板時發現
這位大哥 把我私下告訴他的:我選什麼課 我有沒選成功 我學程的課是我喜歡的課不想犧牲等等
全部公開拿出來大書特書 再加上他個人意見 說我應該如何如何
然後還說一開始我"刻意隱匿"我的選課資訊..這實在讓我非常火大
我選什麼課本來就是我的隱私阿 原本就沒義務要跟全世界公開
什麼叫刻意隱匿阿
憑什麼你想知道的事我不告訴你我就是刻意隱匿 我們身分對等 我又沒有洩漏我資料的義務
他X的 這是釣魚嗎?連在學校裡面抱怨行政人員態度都要被釣魚了阿?
念法律的怎麼連尊重他人隱私都不懂阿..
利用我滿足你私人的好奇心 然後再大肆公開
一整個怒到 我又花了一個多小時公開回他的文 指責他擅自公開我的選課相關情況
等我要睡時已經快四點了...
第二天我就決定把那個版刪了 不想再看到侵害我隱私的人對我的評論
要為我的細胞死亡數量設下停損點
但跟朋友聊完後 想想不對 其他人如果要繼續引用他的文章做後續評論
不就是繼續再公開我的隱私嗎?所以決定應該要回那個版上做一點處理~
不過後來發現他那篇害我那晚只睡了三個小時的文章已經不知道基於什麼原因消失了
所以我也就把我罵人的那篇給刪掉了
..BBS真是個恐怖的東西 會讓人細胞死個很快阿...
一開始會覺得:搞什麼阿 不站在我這邊就算了還批我
然後為了想拉得更多認同就一直一直澄清 或是反駁
然後就很費精神時間體力 又影響自己現實生活的心情
不過也是練修養阿..本來每個人碰到同樣一件事就不一定會有一樣的感覺
看事情的角度不同 當然會有衝突
覺得自己很幸運以前做過爭議性很大的議題推廣相關工作 所以慢慢有學習到
怎麼樣表達自己的立場 但是學習接受別人不可能完全認同自己的事實
想要傳達的傳達出去 別人要怎麼解讀或接不接受本來就不是我可以決定的事
我原本以為 這次的B版風波可能跟領域有關--
法律是已經認同既有的體制跟規定 然後在這個框架下去運作
所以意旨在"糾正"並"維持"現有體制
因此我認知的遊戲規則跟他們認知的不同 理所當然就是我的錯
社會科學領域則是要去解構現存的體制與框架 探討其出現或產生的成因
所以常常要想辦法找問題並分析
去質疑又怎麼樣 那些規定又不是盤古開天就在那裡的 而是人後天去建構出來的
(恕我引用楊威利的名言)
也可以透過人力去改變與修正
人又不是神 原本的規定也不可能完美 你們要覺得這規定很棒就去接受
而規定不完美的地方讓我吃到虧 我當然就想去挑戰它阿
人不懂得質疑 那不就跟台機器一樣
不管輸入什麼東西就遵循標準作業程序 用程式跑出來就好
這樣看來 我應該不是台好機器 而是沒事愛卡紙的那種
那麼多人都覺得很爽的事情 我就是覺得不爽阿 為什麼就是要套到我頭上
但後來我發現....應該我本人個性太盧了關係比較大 跟領域大概沒什麼關係
意見很多的人大概都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不過不去衝一下我心裡就不舒服阿..
自己愛給自己找麻煩 我已經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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