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7

東吳法律系歧視雙主修學生??

既然前一篇已經把選課問題的梗挑起來了..乾脆連事情的前因後果也寫出來.
會去東吳法律系辦談選課問題,一定就是課沒選到.
但是明明我延畢已經最後一年了,應該會有優先選課權才是,怎麼會選不到我想要的課呢?

原因就在東吳法律系不認為雙主修學生是法律系學生.所以雙主修學生的選課自由理所當然是可以被任意限縮.

東吳法律系97年選課辦法,將必修課程設定選課優先順序:
1.法律本系延修生 2.修課年級的法律本系生 3.法律系最高年級生 4.「雙主修」 5.輔系。
(網站 http://www.scu.edu.tw/lex/ 最新消息>一般公告>97學年度第一學期法律學系選課規則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第七款”)

雙主修學生的課表本來就很難排,尤其是像外雙溪校區學系去雙修的,
不但要考慮兩個系的課程的衝堂問題,還要考慮到兩個校區往返的交通時間.
不過這樣的困難我們在申請雙主修時就已經有心理準備,總之這也是我們的選擇.
這樣的選課順位設定對我們的處境可以說是雪上加霜..

但是到底為什麼雙主修學生跟法律系學生不能同等對待?
是因為我們學生證上寫的不是法律系嗎?但不就是如此我們才去申請雙主修,
也通過了學校跟法律系的審查,才取得雙主修的資格的.
就是為了獲得跟法律系學生一樣的選課資格,畢業之後拿法律系學位.
負有修滿所有法律系必修課義務以獲得法律系學位的學生,卻不是法律系學生?卻不能享有相同的選課權利?

雙主修被排在第四順位代表的是什麼?
代表的是電腦選課系統會先把所有所謂法律系學生的選擇排進表單,如果還有名額還有剩才會輪到我們.
意思是被認為教得好或受學生歡迎的老師雙主修學生能選到的機率遠低於所謂的法律系本系生.
換句話說,透過系統的設定,不受學生歡迎的老師絕對有學生的來源,其主要是來自沒有平等選課權的雙主修或輔系,外系學生.

更慘的是,我們是延畢最後一年的雙主修學生.
以前再怎麼運氣不好,還有明年後年.但我們的話明年要再念學校也不准了.
法律系課程有的有擋修限制,所以學生不可能把課都堆到最後一年才修.
課程要按擋修順序修完至少要三年.
我們呢...按照法律系的規定,還是在第四順位.系統會讓我們等全部所謂法律系本系生選完.
一個科目有五六個老師開課,但我們根本沒得挑,因為只有最不受學生歡迎老師課的門開著.
我們本來的選擇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根本沒得選.

那何必原本讓我們有選擇課程的權利呢?這根本是假民主之名行控制之實.
那就把不受所謂法律系本系生青睞的老師專門開課給雙主修輔系外系生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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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9日星期二 東吳大學97年度第一學期選課第二階段-法律系專業科目加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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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群雙主修延畢生在學校第一階段電腦選課結果出來後,
發現我們選課很多都被刷下來,原來是因為東吳法律系設定的選課順位的關係.
而到了第二階段 一個明明有五六個老師開課的科目竟然只剩下一個未額滿
等於是我們根本是沒有選擇下非選不可

因此召集了幾個身分情況相同的同學 在當天下午
就去跟法律系辦講說我們覺得這選課規定不公平
導致我們已經到了最後一年還不能選自己想要的課

跟助教講了很久
但助教的態度就是:愛莫能助..她最多只能跟她的上司報備這件事
我們有同學已經開始急到氣到聲音越來越大

系祕原本在裡面的房間處理轉學生的選課問題 看來是覺得外面這邊情況嚴重 就出來了
(我們在進系辦以前 在外面碰到一群法律系的轉學生 他們在選課時身分被註明是"轉"
所以在選課上 也不被當成法律系本系生看待 )

系秘: 你不要跟我講原則問題.現在你們什麼課沒選到?
心中OS:@#%$就是原則問題阿!
我們當然修的到課阿,但是那是東吳法律系透過系統設定讓我們沒有選擇下必須選的課.
這不叫給選擇,這叫強迫.

...中間又吵了很久....

助教秘書的論調:他們行政人員不能決定這種事情.
學生要來申請雙主修就要按照法律系規定.
而且已經額滿的課不可能給加選.(意思是我們就只能認栽去上大家挑剩的課)
我們學生又急又氣:明明這規定就是對我們雙主修學生不公平,逼我們選全部人挑剩的.
我們拒絕接受.
既然你們不能決定.那我們跟主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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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31日星期四下午 東吳法律系系主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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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東吳法律系前主任陳子平談的時候,還有兩位系秘在場.
一位是跟學生說不談原則問題的,且稱她黑系秘(因她穿黑色)
另一位穿白色衣服的且稱她白系秘.

我們也準備了一份書面報告 說明我們的請求 跟我們的建議
(以加選課程方式讓我們原本應該享有與所謂法律本系延修生的優先選課權可以獲得實質實現)

我們就是不斷的重申我們認為雙主修學生應該視同於法律系學生,應該享有相同選課權利.
雙主修延修生就應該視同於法律系延修生,要有相同的優先選課權.
這樣的要求並不過份.

系秘們:說選課順位的設定是不得已的.
優先保障法律系學生的選課本來就是必要.
而且東吳大學學校選課系統並不能把法律系本系延修生跟雙主修延修生放在同一順位.
他們也沒有辦法.
法律系在制定規則時並沒有歧視雙主修的意思.

學生:或許你們在制定規則時並沒有歧視的意思.
但是選課排定優先順位加上系統的設定問題,運作下的結果.
事實上就是導致我們的選課權益遭受侵害阿.
且以上種種並不是我們的錯造成的.
我們為什麼就要活該倒楣承受選課順位的不公平加上選課系統問題下的不公平結果.
那至少要合理的補償我們受到侵害的權益阿.
我們沒有要要求特權,我們只要跟大家一樣而已.

白系祕:我們如果開了一個先例 就還要考慮到以後其他學生以後會來據以要求的問題
這事情需要審慎考量 學生也可以想想怎麼樣比較好 學生跟系辦這邊一起來多討論幾次

(很奇怪的是 系祕們不總是說自己只是負責執行嗎?
但這次我們跟主任的會談中 白系秘好像才是代表發言人
陳主任說到不知道什麼時 白系祕還趕緊插嘴說:主任,請不要把決策透明化
--原來法律系影響學生權益的決策過程是不能對學生公開的阿..
而且要不要公開 連法律系主任都要受一直聲稱自己只是執行者的行政人員限制--

陳主任雖在談話中還是一直稱雙主修為"外系生" 但對我們的處境有表示同情
也可以體諒雙主修學生感到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感覺
建議秘書可以給予協助
不過陳主任的友善無法實質幫助到我們..因為法律系在8月1日開始交接給新主任鄭冠宇老師)

白系秘:你們的課表給系辦看看,我們會盡量幫你們排.
可是能不能排到你們最理想的老師我們不能保證.
黑系秘:反正已經額滿的課不可能給加選.
學生:(一聽到黑系祕的話就急了)那就是沒有選擇了阿
就是要我們去唯一剩下大家挑剩的課就對了?!!
我們都已經查過了,我們要上的幾個科目,
每一門本來五六個老師開,都只剩一個老師的時段而已耶
白系祕:(對黑系秘說)話先不要講那麼死 (對學生)我們先排排看 看怎麼樣再討論


由於8月15日(星期五)至8月24日全校休假十天 系秘說他們也想快點把事情解決 不要拖到他們的假期 因此就告訴我們下週(8/04~8/07之間)會找我們再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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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7日星期四早上九點 法律系辦外公佈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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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暑假期間行政人員辦公只有星期一至四
但直至8月7日星期三一整天 我們都沒有收到法律系辦的任何通知
不是說要找我們去討論 最晚應該就是星期三一定要通知我們了吧 可是竟然完全都無消無息

我們大學最後一年選課的關鍵就掌握他們手上 我們當然超級急阿!!
前天晚上討論了之後 決定8月7日星期四一早就去法律系辦問

在系辦外公布欄處 我們聚在那裡討論要怎麼跟法律系詢問時
兩位系秘從外頭走了進來

學生:請問不是說這禮拜要給我們通知....
黑系秘:現在不用談了啦 主任指示等選課全部結束再說
學生:那可是你總可以前一天就通知我們 我們就不用跑這一趟阿
黑系秘:(一臉不耐煩)我們最近忙的要死 昨天快下班我才跟主任講
學生:(!!!!!)那你還是可以給我們打個電話 打一通電話通知一下又不用一兩分鐘
我們一直沒收到通知 今天又是這個禮拜上班日最後一天 我們才急忙一大早就跑過來
黑系秘:我要趕著回家阿 而且我那時候已經下班了 我沒有義務要為了你們犧牲我的下班時間
總之現在主任指示是這樣
(學生還是覺得黑系秘不早通知我們 讓我們犧牲一個早上過來 很OOXX 繼續ARGUE)
黑系秘:我本來打算今天通知你們的.但是現在就不用說了 就是等選課結束......
我不想跟你們講了 (轉頭就走進系辦公室 留下白系祕跟我們)

學生:你們承諾我們這禮拜要給通知來討論 我們只知道你們沒有遵守你們的承諾阿
白系秘:(當然是站在行政人員那邊)對系辦來說 今天通知還是在這個禮拜內阿
你們不能期待我們犧牲下班時間去幫你們做事
學生:如果你們早一點去問主任 就不用拖到下班時間
更何況就算已經下班了 撥一通電話給我們 才一兩分鐘的事 給我們一個方便 有這麼難嗎?
白系秘: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她昨天才跟主任說.
但是我們禮拜一禮拜二系辦教育訓練...(講了一堆總之主任跟系辦都很忙就對)..
我什麼什麼時候去開刀 請假到哪時候才回來..(blablabla等她個人的情況)..
到剛剛才去買早餐
學生:(OS 你講那麼多你的情況 系辦多忙 都關我們屁事阿
我們只看到你給我們的承諾 並非因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沒有兌現阿 )

那好(繼續要講我們覺得規定不合理的地方
而且等到九月多開學全部選課結束未免也太久了)

白系秘:老實說,這些都不關我的事.
我是負責研究所的秘書,只是因為我以前也負責過大學部,
所以那天才進主任辦公室一起談.你們要講去找負責的人講.(然後就逕自進了辦公室)
學生:(os:OOXX的 不關你的是那你那天進來主任辦公室窮攪和什麼??還給我們承諾說這禮拜??!)

學生氣呼呼地也跟著進了系辦.我們站在靠近門口的地方
黑系祕坐在系辦左側最裡面的位置 看了我們一眼 然後繼續做她自己的事情

一位較資深的助教來跟我們談
說法律系新主任鄭冠宇老師認為:把雙主修學生排在選課第四順位的這個規定是合理的.
我們又繼續氣急敗壞的講說可是系辦這麼不體諒學生的心情 不早給通知
還有又講到法律系的那項規定對我們雙主修學生真的很不公平.
我們來修法律系學位卻不能跟法律系學生一樣有相同選課權.根本就是歧視我們等等blablabla

助教又是一樣論調:她們只是行政人員 只負責執行.
她們也很辛苦 要被主管罵又要被學生罵 夾在中間很為難
要我們也體諒她們.
她以前去修外系的課也是被限制東限制西,
我們現在來修法律系的課就要遵守法律系的規定
學生:所以你意思說惡法亦法囉
助教:(反問我們)那惡法是不是法?
學生:那可是這規定就對我們不合理阿 為什麼我們就要活該倒楣接受 被你們吃死死的.
(反正吵了很久..最後我們只得到一個回應:主任說等選課全部結束 再看個別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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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跟東吳法律系的戰爭就到這裡了...我們只能無奈的等待開學
但是開學後的選課第三階段能夠讓我們即時加選到想要的課 機率實在是小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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