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篇教育論文很有意思,是談國小班會的,其中有一段紀錄特別生動:有一位女生在班會中建議開同樂會,後果是「老師就在學期末叫我們包水餃,說那是同樂會。這根本是騙我們嘛!」(國小班會學生自治功能探討─兩個六年級班級的觀察/許巧靜)
像這種權力被師長閹割的感覺,似乎大部份人都遭遇過。論文裡「
久而久之,(學生參與討論的)這份熱情也就被澆熄了。」尤其是我心中的警句。
我遇到一些關心民主的人,都期待台灣社會能夠發展由下而上的、多多討論參與的民主。可是綠黨之前辦關於地方自治的座談會,與會的基層民代說,有時候就算里民共同做了什麼決定,上層不鳥你也沒辦法,自然參與的程度就低。
顯然問題的癥結是權力不夠。綠黨辦校園民主座談會的時候,有人提到國外有些國家學生會的地位跟學校行政是平行的而不是從屬的,這要放在台灣,大概會被認為是天方夜譚吧。學校裡人數最多的是學生,但學生的權力卻不成比例地少,真是畸形的現象。
不給下層的人權力,無疑是在否定他們的自主性,認定他們的自主性不會有好的發展;久而久之,學生也好,里民也好,大眾對公共事務逐漸沉默,也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因為講了也沒有用,習慣性地不發言,對自己影響大環境的可能,也失去了自信。
儘管有打好民主基礎的好處,但說到提升學生自主的權力,不少家長恐怕有所顧忌,深怕子女變成「憤青」,意見多,到街頭跟人「打打殺殺」,說得跟混黑道好像沒兩樣。我的同事兼議員參選人李盈萱最近注意到一篇家長投書,作者提及教授朋友的子女熱中學運,影響課業表現,要帶到國外就讀遠離是非,對於學生關心政治、參與公共事務似乎沒有多少肯定。
其實學生挺身而出,絕不該被形容成像反社會人士一樣,做些無益生活的事,而是最為務實的。像台大意識報對於合作社的觀察就是一個絕佳的範例,它在檢討其效益的同時,又不忘從其他角度評估其價值,全面而且細膩。
例如:「合作社五十三萬的會議費,都是花到哪裡去了呢?」「像義大利的合作社,購買咖啡農的咖啡,去考量到咖啡農的家庭所得、能否提供小孩去受教育,未來才有機會脫離貧窮。」這些都是很珍貴的意見(見附註)。現今對於公共事務的討論,少有這般品質──投書的家長,如果能好好看一下這個例子,可能會有不同的評價。
可惜現在學校對於學生自主的態度越來越風聲鶴唳。先前台大海島新聞質疑學生餐廳管理手段,被校方關切;最近高師大在《學生獎懲規則》規定,學生擅自以學校名義參與集會遊行,會被記大過,老師對外發言及連署,也得先簽報校方同意。林林總總的壓制,讓我對台灣未來民眾參與共同事務的發展深感憂心。
就是因為一堆這種事情,所以我跟朋友支持盈萱提出「市府教育相關決策機制應有學生代表參與」這種政見,超越校園的層級,一口氣進到市府發聲──雖然我跟朋友一看就想到學生多半沒有投票權,沒有什麼票源,但我個人真的很想藉此機會跟社會介紹一些學生自主的範例,為基層民主、參與式民主鋪路。
探討校園民主、基層民主到最後,結果很巧妙:如果你覺得小朋友懶得選股長班長、對公共事務不聞不問很糟糕,那長大就去選議員、創造鼓勵人們發展自主的環境吧。
註:見台大意識報031刊合作社專題(按我連結)
註:這篇文章還有原始版本,刊載於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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